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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死亡要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致死触犯交通肇事罪,需要坐牢。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致人死亡的情形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并不是说只要出现死亡结果,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二)致人重伤的情形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意外致人死亡一定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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