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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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的保全提交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车辆的保全提交哪些材料?

一、交通事故车辆的保全提交哪些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2、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3、而在民事纠纷中,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但诉讼保全只能是当事人提起诉讼以后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诉前保全虽可在起诉前申请,但必须要提供担保并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的15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依法解除。

4、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5、交通事故机动车车主,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车辆保全。如果机动车车主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就不能申请。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吗?

1、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大约扣车15~20天,一般在车辆检测报告出来后五个工作日内放车,伤者应在此时间内通过法院对肇事车辆保全。

2、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扣留肇事车辆只能是为进行检验和鉴定,完成后应在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肇事车辆。

3、如果肇事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俱全,肇事司机又不存在酗酒、逃逸或无证驾驶问题的,一般不用保全肇事车辆。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保全肇事车辆:

(一)肇事机动车方不支付医药费;

(二)肇事机动车方的保险金不足以赔偿当事人损失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要对车辆进行保全的话,那么是需要在诉讼之前提出来,从而还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但对于当事人在申请了保全之后就一定要尽快的进行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时间,那么保全也会自动的解除从而自己的权益也很难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