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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由谁来承担?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由谁来承担?

一、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由谁来承担?

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全责方和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话,公司部可以要求司机承担,如果属于雇佣的话,在司机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向司机追偿。没有驾驶证司机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误工费的特点是什么?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误工费需要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误工费与受害者的收入水平,误工的时间有关,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果受害者有固定的收入,按照固定收入、误工的时间计算误工费就可以;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按照上年度员工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