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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刑事案件到法院多长时间开庭?

交通刑事案件到法院多长时间开庭?

一、交通刑事案件到法院多长时间开庭

开庭审理这个日期不能直接确定,移送检察院之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移送的案件决定是否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检察院决定起诉的话,那么要想法院起诉,法院还要决定是否受理,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三日内审查完毕。经过这样才进入了法院的审理阶段,然后法院会再决定开庭的日期。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诉要注意什么

1、明确赔偿主体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错误,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和保险公司。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应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2、准备好充分的证据

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对主张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诉讼请求的证据应当已基本固定,在城市工作生活了一年以上的农村户口受害人,在主张“同命同价”时,更应注意相应证据的提前收集、固定、整理,做到一目了然,确实可信,不至于在开庭或证据交换时手忙脚乱,错失“战机”。

3、合理索要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少数受害人在起诉时,喜欢“漫天要价”,不考虑法律的具体规定,将应当赔的和不应当赔的一并列在民事诉状中。甚至认为,自己“坐地起价”,就是为了应对肇事方“就地还钱”和“随意砍价”,“漫天要价”是为了给以后可能出现的调解留出“讨价还价”的空间,否则,对自己不利,对谈判不利。

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是会根据不同的流程,不同的案件性质,还有所需要的时间来进行确定,只有拥有合法的证据才能证明当事人的犯罪事实,从而才能依法的开庭审理,但只要开庭之后就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审结完成,这样才能确定法院会给予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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