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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与侵权责任法有关系吗?

一、职务侵占与侵权责任法有关系吗?

职务侵占与侵权责任法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职务侵占不适用侵权责任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故应当适用刑法解决。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单位的非国家用工作人员,而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其所在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其侵犯的对象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单位的财物。

二、产品侵权责任的承担方法有什么?

1、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

在产品侵权责任中,最重要的是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在产品侵权责任中,第一位的责任主体就是生产者和销售者。

在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究竟应当由谁承担责任,通例是依照受到缺陷产品损害的受害人的主张确定。受害人可以起诉生产者,也可以起诉销售者。销售者和生产者只要被起诉,不论其是不是产品缺陷的形成之人,只要消费者取得的产品确实存在缺陷,被起诉的一方就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因此,“最近”规则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受害人可以选择距离自己“最近”的请求权行使。

产品侵权赔偿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应当是产品缺陷的造成者,是谁造成的缺陷,就由谁最终承担责任。

因此,“最终”的规则是:

(1)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要求追偿。

(2)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2、运输者和仓储者的责任

造成损害的产品存在的缺陷,有时候也可能是由运输者或者仓储者的行为造成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则损害赔偿的责任就“最终”地要由运输者或者仓储者承担。因此,因运输者、仓储者的原因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运输者、仓储者追偿。

职务侵占和侵权责任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存在产品侵权的情况有两种承担责任的方式,第一种是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第二种是运输者和仓储者的责任。如果产品的缺陷是由生产者造成的,应当由生产者承担责任;如果是由销售者造成的,应当由销售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