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车辆交通/交通事故案例/列表

交通事故撞人医疗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撞人医疗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撞人医疗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金怎么算?

1、因车祸产生的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的人按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2)60周岁以上的人按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2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

2、因车祸产生的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人员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2)60周岁以上人员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交通事故中赔偿的医疗费,要根据医院出具的收款凭证的确定,交通事故的赔偿金有两种,一种是残疾赔偿金,一种是死亡赔偿金,这两种赔偿金的数额是不一样的,残疾赔偿金是按照本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的,要按照受害者的伤残等级,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