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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有什么?

伤残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有什么?

一、伤残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有什么?

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标准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应当赔偿精神损失费。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责任同等责任怎么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交警通常按双方责任五五开处理处理。双方如果是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话,并不一定是对半赔偿。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赔偿,另60%由自己承担。而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的,超出部分按比例承担。如果双方谁没有保险的,就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

由此可知,只有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才各自承担50%的责任。另外关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也应该了解一下,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为: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交通事故中出现伤者,要按照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支付赔偿,若是被认定为同等责任,并不是对半赔偿,事故双方都是机动车,由各自的强险赔偿地方,不足的部分,自己承担一半,对方承担一半。若是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时,机动车一方承担60%,行人一方承担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