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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可由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确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有四个重要因数:一是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也就是伤残程度,二是被抚养人的资格确定,三是被抚养人户口和年龄,四是受诉法院所在地和被抚养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特殊的抚养的身份关系必须通过户口本或民政部门证明等权威证据证明,如果缺乏权威证据,也可以根据居委会证明或医院出生证明等间接证据证明受害人和被抚养人之间的抚养关系,但这些证据的效力要低于户口本等公文书的效力,于法院判定证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