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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60岁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60岁还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60岁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已经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二、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国有企业、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自谋职业者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周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在当代的社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之间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建立起劳动关系的,但是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就不能够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如果要在其他地方工作,所形成的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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