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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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方是否有权扣留肇事方的车辆

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都拥有了汽车,道路上的汽车也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随之上升,有些人在交通事故出现后,受害者自行扣留肇事司机的车辆,这种做法于法无据,于理不合。

受害方是否有权扣留肇事方的车辆

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些人可能会选择逃逸,或者面对受害者的赔偿请求肇事司机不想赔偿,面对这种情况,有一些受害者会选择直接扣留肇事司机的汽车,以此来保证肇事司机来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扣留肇事司机车辆的主体是行政部门,也就是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人们报警之后,赶来事故现场的交警有权扣留肇事司机的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后,也并不一定必须要扣留肇事车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交通事故严重,需要扣留找事车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找事车辆,扣留肇事车辆也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的事业单位或者私人单位,公民个人都无权扣留肇事车辆或者肇事司机的驾驶证件。如果有其他单位或者公民个人私自扣留了肇事车辆、肇事人员的驾驶证件、车辆上的货物的,公安机构给这些单位和个人讲明法律法规后,这些公民或者单位应当将私自扣留的东西返还,经过公安机关释明法律后拒不返还的,妨碍到公安机关正常的执法的,公安机关可以对上述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如果还牵扯到了刑法的话,要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因为现实情况多种多样,有时如果受害人不进行自救,很可能造成肇事司机逃逸,导致后续追偿困难,此时,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通过自己救济的方式,也就是私人救济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自力救济之后,要尽快想有关部门报案,将相关情况告知相关部门,配合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如果觉得自己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赔偿,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一下肇事司机的财产或者将公安机关扣留的肇事车辆进行保全,这种保全是诉前保全,可以在受害人对肇事司机提起诉讼之前进行保全,这样可以避免肇事司机在受害人提起诉讼时为了逃避赔偿责任,将自己的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以及其近亲属因为担心无人赔偿损失或者害怕肇事司机逃逸,而采取一系类的私自扣押肇事司机的车辆、驾驶证件、货物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这是不可取的,受害人可以通过报警,让公安交警部门介入,或者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方法合法合规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冲动而将自己的合法行为变成违法行为,这样很可能会收到行政处罚,希望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