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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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可不受罚的九种情形有哪些

一、违章可不受罚的九种情形有哪些

违章可不受罚的九种情形有哪些

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2、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且能当场改正的。

4、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经查验处于有效状态的。

5、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6、外地(市级行政管辖区域以外)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驶入禁行路段的。

7、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驾驶员视线,且能当场改正的。

8、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交警指出违法行为,驾驶人立即驶离的。

9、因为道路交通标示不明或者没提示而被开罚单,主要责任不在自己的,一定要申诉说明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如何申诉交通违章?

如果车主对交通违章处罚有异议,车主必须亲自去交警队或者车管所业务大厅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3、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者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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