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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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违章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一、汽车违章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汽车违章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汽车违章处理的规定是进行行政罚款或者是扣分处理,比如说采取罚款的这样的一种处罚的措施的话,那么就需要由当事人在接到这样的决定书之日起的15天之内进行缴纳,否则的话超过一天的话按照比例来征收,滞纳金。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具体的处理交通违章方法如下:

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 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拒绝缴纳罚款的,除依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现在社会人们的经济状况都是比较好了,所以生活的也比较富裕,而代步工具的话也是逐步变得非常的高级,比如说机动车辆几乎是每一家都有可能拥有的一个财产,所以在利用机动车辆代步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不能够违章,否则面临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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