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保险索赔

当前位置 /首页/车辆交通/交通保险索赔/列表

三责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三责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全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可以赔偿除精神损害之外的物质损失,具体能赔付何种赔偿项目则需要依据保险合同约定。
机动车所有人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又购买商业三者险的,发生交通事故的:
1.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2.不足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时,由三责险的保险公司依据事故责任比例内进行限额赔付;
3.仍有不足部分,才由实际侵权人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TAG标签:三责险 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