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保险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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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人处理赔偿流程

赔偿流程如下:

车祸伤人处理赔偿流程

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由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6、赔付结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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