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保险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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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理赔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理赔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情况要是不是很严重就是没有触犯到交通肇事罪的,双方可以先协商来处理事故的损失,车主要是买了车子保险,可以要求保险进行理赔来解决。要求车险进行理赔的时候,就需要先收集证据资料,否不然的话,证据材料要是不完整的,保险金的赔偿就会直接受到影响。

实际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以后,车险理赔的时候,需要进行证据材料的搜集:

一、保险单的正本以及机动车在交通事故里面的责任强制性的保险和保单的复印件、驾驶证还有行驶证的正本和副本的复印件、以及营运的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的许可证这些复印件等。

二、事故的证明:

有交通事故的认定书、事故的认定书、火灾的责任认定书这些和事故有关的部分出具的或者是法律法规已经认可的事故的相关证明。

三、事故的调解书、判决书或者是仲裁书、损失的清单以及第三者财产方面的损失修理的发票或者是交通事故进行了经济赔偿方面的凭证,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责任强制保险的赔款方面的收据。

四、关系到第三者的人身受伤或死亡的,需要提供下面的资料:

(1)医疗费用的发票以及费用的清单

(2)住院的病例和诊断的证明

(3)转院以及出院的证明

(4)伤者和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

(5)受伤的人的伤残鉴定书

(6)伤者或者亡者的被抚养人的情况的证明,需要原件

(7)残疾用具的证明和票据的资料

(8)死者的死亡、销户、尸检以及火化证明

(9)交通以及住宿费用的票据。

当然,交通事故发生了以后需要一起把所有的证据收拾起来,但是有的保险公司会找理由来拒绝赔偿,比如说不在保险范围以内,这就会让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就需要跟保险公司把保险的责任认定出来。要是涉及到赔偿范围很大的情况,必要的时候最好找个专业律师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