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保险索赔

当前位置 /首页/车辆交通/交通保险索赔/列表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保险理赔流程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保险理赔流程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保险理赔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车辆保险险种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的险种主要有: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保险理赔,交通强制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他保险险种不属于案件审理范围(详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  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除审理涉案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及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险争议外,其它有关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合同争议,不得纳入案件审理范围)。随着赔偿标准的逐年递增以及高档车的增多,参考安徽省目前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限额应为50万元左右。第三者责任险一般有20%的免赔率,所以如果让保险公司全赔还需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此外第三者责任险不赔偿精神抚慰金,如果让保险公司赔偿精神抚慰金可购买精神抚慰金特约险。

二、交警事故处理及治疗期间与保险有关的注意事项

(一)受害方应及时通过交警收集驾驶员及车辆的信息、证件,如: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为后期必要的诉讼提前做准备,避免后期无法取得上述重要证据。

(二)受害方在要求肇事车辆方垫付医疗费的同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详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以减轻医疗费用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