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律师解答

国土资源土地征收

国土资源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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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特性



    其特性为:①数量上的无限性和有限性。有些资源属于可持续不断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资源,如太


    国土资源


    阳辐射能、风、水力、潮汐能及地热等;有些属于数量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如几乎全部矿物资源;有些资源现有数量虽有限,但可在短期内繁殖、再生和发展,称可更新资源,如动植物、地下水、劳动力等;②分布上的不平衡性。因受多种因素影响,资源的地理分布往往是不平衡的,在数量和质量上有明显的地域差异;③开发利用上的可变性。有些资源在不同的地区、不同历史时期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其开发利用程度差异较大。中国国土资源绝对数量大,种类齐全,其中有不少在世界上居优势地位。但因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