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法录帮 土地征收律师解答 1.7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TAG标签:土地征收 使用权 收回 集体土地 征地拆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