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律师解答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赔偿不满意就意味着无法跟拆迁方达成协议同意拆迁,通常是发生在拆迁方给的补偿价格比较低的情况中,因此最重要的是提高拆迁补偿。怎么争取提高拆迁补偿呢,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补偿不满意一定不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后面就无法再进行维权。其次、收集好证据和材料。主动收集拆迁方发布的文件材料和保存好房屋的证件手续,比如征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房屋测量单,分户评估报告,房产证、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再次,跟拆迁方协商谈判。学习征地拆迁法律知识,分析征收方的违法行为,为进行补偿谈判增加筹码,争取谈判提高拆迁补偿。最后,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主动采取措施,走法律程序维权争取。好了,关于这个问题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了解更多信息,请搜索本站咨询张瑞建律师。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