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收回流程是什么 法录帮 土地承包律师解答 1.7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收回的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1.拟定收回方案。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2.报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 。3.下达收回决定书。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国土局在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4.注销登记。国土局在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由原登记发证机关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TAG标签:土地 收回 流程 使用权 土地承包 征地拆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