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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退伍军人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单位或者企业,国家都要求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因为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晚年基本的生活,那对于为国家出了力,站在第一线的退伍军人来说会怎么补缴社保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那就来了解一下四川退伍军人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样的?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四川退伍军人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样的?

四川退伍军人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样的?

四川退伍军人优待抚恤,各市区标准上可能有一定差异,具体以当地民政局为准。

(一)、年满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对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领取社保且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给予每服役一年每人每月25元生活补助的标准。(申请人将身份证、退伍证、档案、未领取社保的证明等相关资料交县民政局审批)现行月补助标准:25×年限。

(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简称“定补”):

1、受理对象:服现役期间患慢性疾病(符合病种)的退伍士兵和初级士官。

2、提供的依据:具备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患慢性病证明的复印件(县人武部加盖鲜章);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的原始病历。现行补助标准:627元/月。

(三)、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受理对象:在服现役期间,参加对敌作战或参加核试验的退役人员,且生活在农村或在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试)退役人员。现行补助标准:647元/月。

(四)、“解三难”资金:优抚对象根据自己的困难实际情况向乡镇提出书面申请,民政办接到优抚对象申请后,填写《优抚对象“三难”资金补助申请审批表》,签署建议意见后,连同个人申请一并报主要领导审签,按主要领导审签意见交财政所兑现现金,并由财政所入帐。

(五)、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优待政策:

1、因战、因公致残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低于所在县(市、区)平均生活水平的,可以申请办理病故军人遗属抚恤。

2、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1—10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3、享受定期补助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死亡后,增发6个月其生前享受的定期补助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四川退伍军人社保补缴政策是怎么样的?因退伍的方式不一样政补缴的政策也不一样,如果到了60岁没有享受到国家任何福利的,退伍军人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每个月的生活补助,如果是因病退下来的,拿到的补助又不一样,所以只要有退伍证,就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自己该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