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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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配

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配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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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退役军人能否享受提前退休?

总参军务部、总后财务部《关于士官提前退出现役退役费发放问题的通知》,士官未服满本期规定年限,经批准退出现役的,其复员费、转业费按以下比例计发:
未服满本期第一年的为50%;
未服满本期第二年的为60%;
未服满本期第三年的为70%;
第三、四期士宫未服满本期第四年的为80%。
具体数额请咨询相关单位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