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纠纷律师解答

精神病人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判刑

一、精神病人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判刑

精神病人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判刑

首先要看该精神病人是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信用卡诈骗罪还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如果是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是不需要刑事责任的。如果是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信用卡诈骗罪,则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精神病患者犯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不是单纯的从轻或者不判。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信用卡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信用卡的管理制度,同时包括银行以及持卡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信用卡。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本罪必须是利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界限,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等,也不能作犯罪论处。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并且是经济案件,需要由公安机构的经侦部门负责调查,要将案子移交给检察院进行起诉,最后再由法院审理判决。精神病人犯信用卡诈骗罪,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量刑标准,若是在正常的情况下犯罪的,需要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