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用我的银行卡存钱我取出来了犯罪吗 法录帮 银行纠纷律师解答 2.5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对方讨要,必须归还。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TAG标签:银行纠纷 银行卡 存钱 金融保险 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