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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可以质押吗

一、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可以质押吗?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可以质押吗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可以质押,财产权的部分可以质押。

《著作权法》

第二十八条 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依法办理出质登记。

二、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1、标的不同:抵押的物品一般是不动产,而质押的物品则是以动产为主;

2、效力不同:抵押物品需要经过登记才是有效的,而质押物品只需要占有即有效;

3、权利不同:借款人抵押物品只具有担保效力,而质权人则拥有物品的支配权以及留置权;

4、变现方式不同:抵押物品需要通过法院拍卖才可兑现,而质押则是直接变卖。

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哪些?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四、著作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

(二)专有性,即著作权人排他性的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四)时间性,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保护期。

五、作品有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自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人身权和人身是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的,像是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都属于人身权,即使作品依法办理了质押登记,该作品上标注的还是原作者的名字,所以,作品著作权能够质押的部分仅限于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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