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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中的哪些权利可以转让

一、著作权中的哪些权利可以转让

著作权中的哪些权利可以转让

著作权转让的权利范围只能限于财产权。具体包括:

1、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原因:首先,著作人身权是基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每一个作品都反映了作者不同的思想和人格,而公民的人格尊严是受法律保护的,擅自发表他人作品、将他人作品署为己名等行为会导致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害。

其次,如果人身权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会产生大量欺世盗名的作品,高水平作者的署名可能商品化,最终结果是既产生大量低劣的作品,又败坏署名作者的声誉,这种必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和社会问题。因此,人身权不宜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著作权转让只能限于著作财产权。

二、著作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1、有偿与无偿: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前者如通过买卖或者互易等方式,后者如通过赠与或者遗赠等方式。

2、分别转让与分地域转让: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并不是必须全部转让给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人可以对转让的权利内容进行多种选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出版权、翻译权分别转让给出版社、翻译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权人还可以把不同艺术形式的改编权转让给不同的改编人。

著作权人也可以分地域转让自己的著作权。

为了鼓励创新,我国对各种发明专利进行保护,发明人可以自己去申请专利并且独占适用专利,也可以将专利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又或者直接将专利申请权予以转让。不过,专利经过转让之后,发明人就不能独占享有了。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著作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著作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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