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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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程序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程序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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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起草内容


承办单位应当编写起草说明。起草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立法目的和必要性;立法依据;

起草过程;征求意见的情况、主要意见及处理、协调情况;对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的专项论证以及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的说明;对确立的主要制度和主要条款的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