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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能吗

合同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能吗
律师解析:1、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先成立,而后生效。
成立需要合同双方意思表达一致即可以,而生效则需要法律判断。
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劳动合同,由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往往劳动合同订立之时,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已经成立。
另外,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较为宽松些。
2、对于合同签订的时间有争议,可以补充协议,不能协商,按照合同其他条款及履行证据解释,或者诉讼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
【承诺生效时间】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