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劳动合同/列表

什么视为劳动合同终止

什么视为劳动合同终止
律师解析: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