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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怎么处理理招工手续

企业怎么处理理招工手续
律师解析:企业处理招工手续的办法:先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招工登记;然后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劳动人事部门的介绍信等材料,到人才中心和劳动职介中心去招人;再与劳动者协商,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最后在确定招用人员后,建立职工名册,按规定到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