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当前位置 /首页/金融合同/借款合同/列表

借款合同风险

借款合同风险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你将无力偿还,甚至花掉你的现金储蓄,导致你破产,或大大减少你的投资。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如何防范借款合同风险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中的陷阱与防范:

(1)借款人不写全称或故意漏写、错写一个字,使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防范方法是,一定要核定借款人,要求其写全称,且字字都与营业执照和印章核对清楚。

(2)随意填写还贷来源。防范方法是,对还贷来源要审查落实,不可能实现的还贷来源一定要杜绝,否则,收贷困难重重。

(3)不核实担保人或盲目设定抵押。防范方法是,担保是还贷的保证,一定要审查核对。保证人,其必须有担保的资格和经济能力,保证种类要明确。抵押物,必须是国家许可抵押、有价、且容易变现的财产。

(4)填写违约责任条款时,减少填写自己的违约责任,或增加违约责任的条件和时限。防范方法是,在本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违约情况,列举不同情势,分别订立违约责任。辨别对方填写的明确或潜在的违约责任条件和时限,予以剔除。

(5)只签字不盖章,或盖没有法律效力的章。防范方法是,要核实章与借款人一致、清晰。

虽然现实中,人们一般都是采用书面的形式来签订借款合同,但实际上法律中并没有对借款合同的形式作出强制性要求,因此当事人之间也是可以选择口头形式订立借款合同的。不过相对来讲,订立口头的借款合同,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