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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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包括: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出的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既包括虚假宣传,也包括引人误解的宣传两种类型。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附条件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自己的经济优势或经营上的优势,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其他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提供奖品或奖金的手段进行推销的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竞争的目的,故意捏造、散布虚伪的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招标投标中串通、或是相互勾结。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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