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

当前位置 /首页/房产纠纷/物业纠纷/列表

法院判决物业合同纠纷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一、法院判决物业合同纠纷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法院判决物业合同纠纷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法院判决物业合同纠纷后对方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对物业纠纷的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吗?

对物业纠纷的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状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提出上诉状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败诉方来讲,如果对法院一审的判决书有争议,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以后的15天之内依法上诉,若上诉的结果仍然是败诉,二审的判决书是最终的判决,当事人必须要执行。